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Facebook Twitter Sina Google Plus

廣泛諮詢 尋求平衡

2014年03月23日

none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

政府本月中發表了諮詢文件,提出以定額罰款制度處理「店鋪阻街」問題。文件是由民政事務總署牽頭,連同食物環境衞生署、地政總署、警務處和屋宇署四個部門一起擬備的。文件的發表,顯示政府決心解決這一長期纏擾的難題。

 

說這是一個長期纏擾的難題,因為雖然政府不同部門各自根據相關條例執法,問題卻屢禁不止:有店鋪總是向外「擴張」,擺放貨物和宣傳品,更或者在路旁作業,阻塞道路,有時途人被迫走出馬路,危及安全。擴張在路旁和周邊範圍的作業,又會影響環境衞生。所以,店鋪阻街問題一直為公眾詬病。

 

現行的幾項有關法例,並未能針對性地有效處理店鋪佔用公眾地方的情況。尤其是在現行制度下,執法部門在發現店鋪阻街行為後,要經過一番行政程序,一般需時一至兩個月才能夠憑實質證據發出傳票檢控;由發出傳票至開庭聆訊又需時一至兩個月。檢控既需時,罰款額又偏低。2013年,因店鋪阻街而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A條被定罪者,判處罰款額平均為595元。正如有人指出,在香港尺金寸土的地點,與店鋪經營者為額外空間須支付的高昂租金相比,遲遲才需繳付的罰款數目,可謂微不足道,經濟誘因促使阻街屢罰不止。

 

對店鋪阻街判以定額罰款,可加強阻嚇。參照現行法例訂有定額罰款的一些道路交通和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文件建議店鋪阻街的定額罰款制度可在設計上針對一些直接和清晰的個案,罰款額可考慮參照其他相若罪行,如《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罰1,500元。

 

我與東區、深水埗、沙田等區議會的議員商議時,他們都特別地談到坊眾十分討厭店鋪阻街造成擠塞。但是,在另一些地區,路旁公共空間卻被視為存有機遇值得把握,認為可以活化經濟、形成特色,譬如具有露天風情的食肆,正是不少市民會喜好的。香港面積不大,但各區存在差異,豐富多采,所以也應該實事求是,區別對待,不能簡單「一刀切」。這正是政府開展四個月廣泛諮詢的原因。

 

諮詢文件裡強調:「應在取得阻嚇作用與減少對營商的影響之間求取平衡。」適當平衡的取得,來自考慮社會各界的意見。

 

文件又說明:「如有關情況可為當區增添姿采和營造獨特的地區特色,但又不會對行人和交通造成迫切危險,在店鋪經營者能自律遵照執法部門同意的擴展範圍的大前提下,可列為容後執法,甚至容忍。」

 

各個區議會了解當區特色以及區內市民的期望,所以可借助區議會促進社區參與處理店鋪阻街。在地區層面,區議會可以進一步協助執法部門制訂對店鋪阻街執法優次的準則;訂定店鋪阻街黑點;參與全港和地區性對付店鋪阻街的公眾教育和宣傳工作;聯同執法部門監察和檢討聯合行動的成效;以及協助執法部門監察店鋪阻街投訴的趨勢等。

 

(以上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3月23日在其網誌發表的 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