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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令市政減費延遲落實

201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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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

   香港公眾使用的各類體育康樂設施,過去分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管理,「各自為政」之下,訂立了種類繁多的不同收費,構成兩個龐雜的系統。兩局撤掉後,康體設施改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管理,仍一直沿用兩個前市政局訂下的收費,形成同一類設施、服務,港九與新界的收費高低不同,一些優惠辦法也有差異。
 
   舉例來說,目前香港島和九龍的公眾游泳池,入場費為19元,不設非繁忙時間收費;而新界的公眾游泳池入場費於繁忙時間為20元,非繁忙時間(即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為17元。
 
   新一屆特區政府成立後,行政長官今年初在他首份《施政報告》裡宣布,決定修訂法例,劃一市區及新界同類市政設施及服務收費水平,作為第一步,凡是市區與新界收費不同的項目,均以較低者為準。這實際上就是先行減費。日後會再全面審視各項服務的收費理念和水平,決定是否調整。
 
   康文署已遵循《施政報告》的方向,完成了各項對比減費的擬定工作。以上述游泳池收費為例,康文署建議日後港九、新界所有公眾游泳池的繁忙時間入場費將會定為19元,而非繁忙時間劃一為17元。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公眾游泳池入場費、租用網球場、籃球場、壁球場、足球場、乒乓球檯及羽毛球場收費和度假營入營費用,以及公眾保齡球場、公眾溜冰場及桌球場所的領牌及續牌費用,共約130項涉及修訂附屬法例,需經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通過有關附屬法例草案。
 
   所謂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修訂附屬法例,是草案如果在49天期限裡不受到立法會否決,就依照草案原訂的內容生效。大家記憶猶新的最近一個例子,是俗稱「限奶令」的修例草案,由於有議員着意製造立法會「流會」,在限期完結前沒有機會讓議員們通過任何修訂,於是修例按原草案內容生效。
 
   我們初步估計,在劃一康體設施和服務收費及在市區增設非繁忙時段收費後,每年約有700萬人次受惠。因此我們一直希望附屬法例草案能早日通過,令廣大市民受惠。我們原先計劃於本月15日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附屬法例草案,按「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於7月立法會休會前通過法例草案,首先就公眾保齡球場、公眾溜冰場及桌球場所領牌費用及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費用實施減收的標準。
 
   然而,由於少數立法會議員用「拉布」的方式阻礙立法會審議《撥款條例草案》,如果政府提交任何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批核的法案,由於立法會受阻都不能在49天期限裡作有關討論,即等於繞過任何審議程序,自動生效。政府考慮到行政、立法之間的關係,同意在立法會裡「拉布」的期間,暫不提交附屬修例。
 
   因此,我們不得不放下原定計劃,不能如期於本月10日將《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附屬法例刊憲,及於5月15日向立法會提交這項修訂。若立法會審議《撥款條例草案》一拖再拖,令政府無法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草案,則《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附屬法例最終將無法於7月立法年度完結前通過,市民便要延至今年年底才有望受惠於減費。
 
   立法會至今已花了大量時間審議《2013年撥款條例草案》,可惜還有多項辯論需要處理,三讀辯論遙遙無期。若撥款條例草案未能及時通過,多項政府和資助機構的服務,以及多項一次性的紓困措施將受影響,廣大民眾無辜受到牽連,基層市民更將打擊最深。
 
   我們殷切期待減費措施得以落實,讓廣大市民早日受惠。
 
   (以上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5月12日在其網上專欄發表的文章。標題為本網站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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