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公布,外籍家庭傭工標準僱傭合約明年起加入清潔窗戶新條款,以保障外傭職業安全。
勞工處處長陳嘉信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新條款訂明,僱主要求傭工清潔窗戶向外一面時,該窗戶如非位處地面、毗鄰可供傭工安全工作的露台或走廊,需設有窗花並鎖上窗花;傭工清潔時除手臂外,身體其他部分不得伸出窗外。
明年1月1日或之後簽訂的合約,均須使用具新條款的標準僱傭合約。新版本合約12月31日起可於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入境事務處二樓查詢及聯絡組索取。
至於12月31日或之前簽訂的舊合約,仍可於明年1月27日或之前提交入境事務處。
陳嘉信又說,雖然新條款只適用於明年起新簽訂合約,但根據舊合約聘請外傭的僱主也應盡量遵守有關規定。
該處與職業安全健康局會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僱主和外傭對日常家居及職業安全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