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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宗:配合終院綜援裁決

2013年12月17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說,尊重終審法院有關領取綜援居港期限的裁決,社會福利署會作出配合,盡快處理申請。他強調,社署署長對不符居港期限的申請亦曾行使酌情權,不是「鐵板一塊」。 



張建宗今日(12月17日)說,居港七年的期限2004年實施以來,社署接獲三萬多份不符期限的綜援申請,曾行使酌情權批出14,000宗,考慮因素包括申請人的工作意欲。屬生活困難的個案,署長一般都會批准。

 

他說,法院現時裁決使社署重新採用2004年前的要求,即申請人必須居港一年,社署會作出配合。

 

張建宗說,綜援受助人數現為39萬,個案持續減少,11月較10月減少1,200多宗。他相信,港人和新移民都希望自力更生,如有生活困難,政府亦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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