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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明揚:承擔僭建事件後果

2011年05月28日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今天(5月28日)出席一項童軍活動後向傳媒重申,對其跑馬地物業有僭建物一事,會負上責任和承擔所有後果。
 
     孫明揚已委託合資格承辦商,清拆有關僭建物。他早前承認,1994年購入該物業時,物業已有加建部分,但當時並不知道是僭建物,直至2006年4月屋宇署向他發出通知,要求他在兩個月內清拆才知道。
 
     屋宇署在2006年6月根據《建築物條例》,將清拆通知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即把其物業「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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