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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創和諧: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呼籲社會各界秉承香港勞資融和的優良傳統,合力保障基層勞工,共創和諧。

張建宗:社會最終受惠最低工資

2011年04月30日
     法定最低工資5月1日實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一套全新制度在誕生的過程中,難免經歷陣痛,亦需要時間磨合;只要大家都願意多走一步,最終整體社會都必得益。
 
     法定最低工資為僱傭體制帶來根本性的改革,對僱主僱員以至社會各界,包括小業主和消費者都有影響。他呼籲社會各界秉承香港勞資融和的優良傳統,同心包容,合力發揮法定最低工資的最大功效,保障基層勞工,共創和諧。
 
     張建宗今天(4月30日)在報章撰文指出,僱員希望得到最佳福利實屬無可厚非;僱主力求控制營商成本亦屬合情合理。對於部分企業來說,可否提供較優的褔利,並非「良心」問題,而是「能力」問題。


實事求是  尋求共識
 
     他認為,勞資雙方唇齒相依,應實事求是,以合法、合情和合理的方式,按實際情況,透過溝通和協商,尋求共識,解決問題。如有需要,勞工處會積極協調。
 
     張建宗指出,法定最低工資的實施,關鍵有3點:即僱員的收入不應較之前為少;僱主在可行情況下,不削減僱員褔利;僱主不可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如要釐清僱傭合約不清晰的地方,應和員工充分溝通及協商。
 
     至於用膳時間和休息日是否有薪,他說,那是僱傭服務條件,向來由勞資雙方議定,不受勞工法例規範;現時不少推行最低工資的地方,包括英國、愛爾蘭、日本及內地,在這方面也沒有明文規定。
 
     「事實上,個別行業及企業情況各異,僱員的需要亦不盡相同,難以一刀切處理,更不宜立法規定。最低工資立法的目的是設立工資下限,並非規管或改變勞資雙方的合約安排。」
 
加強人手  全面配合
 
     為配合法定最低工資的實施,勞工處已加強人手,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提供全方位服務。
 
     僱主或僱員如對最低工資有疑問,可到全港各區10間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查詢,勞工事務主任會於30分鐘內接見他們,解釋有關條例,協助勞資雙方澄清疑問。如有糾紛,勞工處會在他們提交求助申請後的5周內提供調解服務。
 
     此外當局會加派人手,主動視察各行各業的工作場所,向僱主及僱員解釋《最低工資條例》,確保僱主遵從規定。
 
執法工作  無緩衝期
 
     張建宗強調,執法工作不會有緩衝期,遇到僱主無心錯計工時,勞工處會要求僱主補足短付的工資;對蓄意違法的個案,勞工處會予以檢控。
 
     勞工處的就業服務中心也會加強服務,協助因實施最低工資而就業受影響的人士。
 
     勞工處已制訂詳盡的一般參考指引和多套行業指引,盡量羅列有代表性的情況和個案,協助大家理解,並針對不同的需求,提供簡明版指引,供市民參考。
 
     該處亦透過24小時熱線電話2717 1771、地區辦事處,以及在各區舉辦大小研討會,盡量解答僱主僱員的疑問。
 
     按此見張建宗在報章撰文全文。
 
【法定最低工資系列之二】

法定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