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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舊樓業主提升消防安全

2017年06月14日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消防處和屋宇署按照法例,指示舊式樓宇業主或佔用人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如不遵從,當局或會提出檢控。

 

黎棟國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答覆李慧琼議員的提問時指,部門會考慮每宗個案的證據和情況,包括個別業主或佔用人採取的跟進行動等,才提出檢控。

 

過去三年,消防處及屋宇署共向2,100幢舊式綜合用途樓宇發出消防安全指示,全部屬於1987年3月1日或之前建成、或於該日前首次呈交建築工程圖則的綜合及住用樓宇。

 

技術支援方面,消防處會根據樓宇的實際情況,適當地調整指示中的規定,並考慮業主提出的替代方案。

 

黎棟國指出,「三無大廈」和沒有成立法團的舊樓,在協調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上有一定困難。民政事務總署通過「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委聘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協助業主成立法團。自2011年推出以來,成功協助成立或重整超過350個法團,協助超過200個法團申請樓宇維修資助或貸款。

 

財政支援方面,政府、香港房屋協會、市區重建局都有資助或貸款計劃,資助範圍包括與條例有關的工程。

 

房協及市建局管理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為舊樓業主提供公用地方維修津貼,一般維修津貼上限為每一法團120萬元,或每一單位3,000元,經濟有困難的業主可獲補助金最高達一萬元。

 

由房協管理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提供最多四萬元津貼;業主也可向屋宇署申請「樓宇安全貸款計劃」貸款,金額可達100萬元。

 

黎棟國說,不少業主利用資助完成工程,政府會繼續探討為有經濟需要的業主提供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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