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與法國駐港總領事Eric Berti今日分別代表兩地政府,簽署移交被控告或被定罪人士雙邊協定。
黎棟國表示,雙方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1999年生效,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則於2008年生效,今日簽署的協定進一步加強兩地刑事合作。
根據《基本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權下,特區政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這是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訂的第20份同類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