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教育中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000元,並向四名受害人賠償共35,600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該教育中心銷售一個日本三天培訓課程時,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調查後發現,中心安排頒發課程證書的機構,與廣告宣稱不符。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規定;消費者購買服務時,應光顧信譽良好商戶。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違法商戶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和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