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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偉聰:撤案不代表出錯

2016年08月17日

警方早前搗破一個懷疑藏有武器的環保倉,日前決定撤銷控罪。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撤案並沒有顯示任何一方出錯,他明白被捕人士或有不滿,警方設有投訴機制處理。

 

盧偉聰今日出席少年警訊滅罪夏令營後會見傳媒時說,警方當日在該倉搜出部分證物,現場環境令警方有合理懷疑,因此作出拘捕。

 

警方其後朝其他方向調查,完成後諮詢律政司。律政司檢視證據後認為定罪機會不高,因此撤銷控罪。

 

盧偉聰說,警方認真處理每宗案件,收到有效情報必定調查。一般在拘捕行動後,警方會基於初步調查所得,向傳媒簡單交代情況。經全面調查後,結論未必與當初一樣也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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