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5月20日至26日展開行人道路安全行動,共發出15次口頭警告和1,741張傳票。
在1,741張傳票中,1,360張涉及不依照交通燈號指示橫過馬路,166張涉及不使用15米範圍內的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橫過馬路,104張涉及不使用15米範圍內的燈號控制過路處橫過馬路。
警方呼籲行人小心過馬路,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