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搜查多個涉嫌售賣侵權燈籠的批發點和零售點,拘捕四男八女,檢獲690多件懷疑侵權燈籠。
海關人員根據版權持有人及市民舉報,過去三個星期搜查全港各區多個地點,檢獲懷疑侵權燈籠總值約41,000元。
海關會繼續透過嚴厲執法行動打擊侵權活動,呼籲市民應光顧有良好商譽的店鋪,又提醒商戶售賣侵權或冒牌物品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
根據《版權條例》,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和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
另根據《商品說明條例》,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和罰款50萬元。
如欲舉報售賣侵權貨品,可電2545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