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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將應執達主任要求提供協助

2014年11月14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說,法院已授權警方在有需要時,拘捕阻撓執達主任移除障礙物的人,並在相關程序完成後,因應執達主任的要求,提供所需協助。

 

許鎮德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高等法院於11月10日就三宗有關旺角部分街道和金鐘添美道中信大廈出入口的禁制令申請作出判決,批准延長禁制令並授權執達主任協助原告人清理和移除障礙物。

 

他說,執達主任得到法庭授權執行命令,任何人若作出阻撓,會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罪;而任何人若使用暴力衝擊執行職務的執達主任,警方定會果斷執法。

 

許鎮德指,有人在網上號召和煽動他人在執達主任清除障礙物後,重返原有地方佔領,或改為佔領其他道路,繼續非法堵路。他說,這些行為罔顧法治,市民不會接受。

 

他重申,若有人堵塞已開通的道路或其他道路,警方有責任採取果斷行動,維持公共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