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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准許懸掛橫額屬違法

2014年11月04日

警察交通總部高級警司李國忠表示,留意到非法懸掛大型直幡的情況由郊野公園蔓延至市區的公路和行人路,提醒市民未經批准展示任何海報或橫幅均屬違法。

 

李國忠在記者會上說,警方由10月3日至今發現最少七宗在路面懸掛大型橫幅或直幡的個案,最大的一幅約一米乘十米,最小的也有一米乘四米。

 

他指出,任何人如在本港街道或公共地方張貼標語或海報,必須事先獲地政總署和食物環境衞生署批准,若橫幅或海報所在位置靠近行車路,更須確保交通標誌和駕駛人士的線視不受遮擋。

 

如果橫幅懸掛的位置對公眾構成即時危險,有關部門會立即處理。

 

一同出席記者會的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鎭德表示,佔領區不守法意識蔓延,衍生越來越多衝突和罪案,情況令人憂慮。

 

他表示,無了期的非法霸佔已嚴重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和生計,促請非法堵路人士盡快和平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