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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明揚委承辦商清拆僭建物

2011年05月24日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表示,已委託合資格承辦商,明天清拆自己在跑馬地物業的僭建物。
 
     孫明揚今天(5月24日)向傳媒表示,1994年購入該物業時,物業已有加建部分,但當時並不知道是僭建物,直至2006年4月屋宇署向他發出通知,要求他在兩個月內清拆才知道。
 
     他說,在該加建部分擺放洗衣機和雜物,鑑於所佔面積不大,亦已存在多年,所以沒有清拆。屋宇署在2006年6月根據《建築物條例》,將清拆通知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即把其物業「釘契」。
 
     屋宇署今年4月就僭建物問題訂立新政策,孫明揚表示會徹底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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