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橫洲發展第二、三期涉及問題較多,包括交通配套、電力供應和排污處理,還有棕地作業衍生的環境和經濟問題等,需要較好的發展策略,因此政府決定先發展第一期。
張炳良今日對傳媒說,棕地作業包括環保回收、汽車修理等,收回相關土地後需先清理才能發展;另部分棕地用作物流支援港口運作,亦需妥善重置,上述種種均需要時間理順。
他表示,顧問公司在橫洲發展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及的年期,純粹是程序上要求的時間,且假設一切順利進行,不等於實際上需要的時間。根據經驗,諮詢地區和城規會的時間,往往較純粹按法律要求的時間長很多。
張炳良說,政府最初的構想是同步發展第一、二、三期,但閱畢顧問報告和進一步掌握情況後,認為有些配套和緩解措施籌備需時,加上考慮到地區的反應,決定先發展第一期,但不等於不發展第二、三期。
他又說,當局決定先發展第一期興建4,000個單位時,已按法律規定正式公開諮詢。日後準備好發展第二、三期時,同樣會正式諮詢,聆聽區議會、鄉事委員會和城規會等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