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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目標完工期為2018年第三季

2015年11月30日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政府和港鐵公司同意將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目標完工日期修訂為2018年第三季,委託費用預算調整至844億2,000萬元。

 

張炳良今日在記者會上說,過去數月,政府嚴謹地審核了港鐵公司的施工進展和修訂委託費用估算,並與港鐵公司商討如何解決工程超支問題後,作出上述決定。

 

修訂的委託費用較原先港鐵估算減少8億8,000萬元,主要扣減涉及調低項目管理費和備用資金,以及刪除第二期月台工程費用。

 

此外,港鐵公司已接受政府要求,將委託費用在844億2,000萬元水平「封頂」,若將來高鐵工程累計開支超過該數目,超出部分由港鐵公司自行承擔和支付。

 

張炳良說,政府和港鐵公司同意修改目標完工時間和委託費用,並不代表政府滿意港鐵公司作為高鐵工程「項目管理人」的表現。

 

他指,政府已外聘御用大律師跟進港鐵公司的責任問題,並已要求港鐵公司解釋在一些工程合約項目上,作為「項目管理人」所履行的表現。政府也保留向港鐵公司追究所保證事項和責任的全部權利,不排除透過法律程序解決雙方分歧。

 

張炳良說,為免影響緊迫的施工時間表,雙方同意留待工程完工通車後才啟動相關程序。

 

政府會按既定程序,就項目超支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總增加數額為196億250萬元。

 

張炳良表示,高鐵除了加強本港與全國各地的聯繫,大大節省交通時間成本外,更會帶來其他的經濟及社會效益、促進商貿文化交流等,提高香港的整體競爭力。工程已完成接近75%,不能半途而廢。

 

他說,按估算,暫停工程而帶來的直接額外成本已高達約48億元,若停工,有關成本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