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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成立法定航運機構

2014年01月15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建議成立新的法定航運機構,發展高增值航運服務,以善用香港的優勢。

 

梁振英今日(1月15日)發表施政報告時表示,未來一年,政府將進一步釐定新機構的具體功能、架構和財政安排,並諮詢業界,盡早開展立法程序。

 

他說,香港在多項航運服務方面有極大優勢,包括船舶註冊、管理、買賣、代理、船舶融資,以至海事保險、法律和仲裁等業務。較早前完成的《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地位》顧問研究建議成立新的法定航運機構,發展高增值航運服務。

 

面對航空業的迅速發展,他表示,會研究成立民航訓練學院,為本地及區內航空業界培養人才,促進交流,提升航空運輸的安全水平和效率。

 

談及物流業發展時,梁振英說,政府已在屯門西預留10公頃土地作為物流用地,同時在新發展區劃出土地發展現代物流,並會繼續改善港口設施、提升運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