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公布,牛頭角道一臨時店鋪出售的散裝河豚魚乾含河豚毒素,市民應立即停止食用。
食安中心跟進一宗懷疑食物中毒個案,安排化驗病人提供的河豚魚乾樣本,證實含河豚毒素。
病者表示,該產品8月16日購自牛頭角道177至181號地下C號鋪的臨時檔戶。跟進調查顯示,該檔戶8月16日及17日在上址擺賣。
市民倘曾光顧該檔戶,應立即停止食用產品;食用後如感不適,應及早求醫。
食安中心表示,河豚毒素非常耐熱,在配製過程後多仍留在魚的組織內。進食含河豚毒素的魚類產品,不論生吃、經烹煮或乾製,均有中毒風險,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