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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推新訂場措施

2013年04月15日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今天(4月15日)宣布,將於6月18日起推出四項新措施,以進一步改善預訂及分配康體設施安排,及打擊「炒場」活動,包括縮短預訂康體設施的期限。
 
   現時個別租用人士可於30天前預訂康體設施,有關安排將縮短至10天,即在6月18日預訂場地時,只可預訂直至6月27七日的設施。而5月28日至6月17日期間,市民只可預訂直至6月26日的設施。
 
   縮短預訂期限可減少因租用人遇上未能預計的事情而不能用場的情況。此外,由於只有10天的預訂期,租用人在訂場後尋找「買家」轉售預訂設施的時限亦因而縮短,應有助減少「炒場」的情況。
 
   鑑於足球場租用人不取場比率相對較高,加上其他人因租用人未有取場而隨後獲得免費後補用場的情況(俗稱「執雞」)十分顯著,因此試行取消足球場的後補免費用場安排,為期六個月,以評估安排是否有效。
 
   該署在試行措施推出三個月後會收集用場資料和進行初步分析;並在接著的三個月後進行全面檢討,以決定是否繼續實施有關措施。
 
   為配合個人預訂設施期限由30天縮短至10天的安排,因惡劣天氣未能使用場地而獲准補場的期限也由當日起,相應由現時的60天縮短至15天。
 
   此外,為遏止濫用優惠收費訂場的情況,康文署將於6月18日起取消殘疾人士照管人以優惠價預訂康體設施的安排。新安排並不影響殘疾人士現時享有的權利,無論他們是否由一名照管人陪同使用設施,他們仍可繼續以優惠價預訂設施。
 
   詳情可瀏覽康文署網頁,或致電2314 7702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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