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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

保安局負責的政策範疇,包括治安、出入境及海關管制、懲教、戒毒、消防與緊急救援服務。

更多危險藥物受管制

2011年03月31日

    《2011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令》及《2011年化學品管制條例(修訂附表2)令》明天(4月1日)生效,把在外國漸趨流行作為危害精神毒品,以及可用作生產氯胺酮的前體化學品納入管制。

 

     根據修訂,合成物質「哌嗪的衍生物」、「合成大麻素」和「卡西酮的衍生物」納入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化學物質1-羥基環戊基-2-氯苯基-N-甲基亞胺基酮及其鹽類,納入受《化學品管制條例》管制。

 

     保安局今天(3月31日)表示,上述合成物質在外國漸趨流行作為危害精神毒品,對身體造成的傷害與其他危害精神毒品相若,對吸食者帶來嚴重不可逆轉的傷害;有關化學物質則是可用作生產氯胺酮的前體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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