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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瑞明掌藝術發展諮委會

2010年10月28日

     政府今天(10月28日)宣布成立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在表演藝術委員會及表演藝術資助委員會10月底任期屆滿後,承接兩會的主要職能,並擴大職責範圍。

 

     委員會將就本地藝術發展事宜,向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供意見,包括就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藝術部分的資助事宜,邀請文化藝術計劃訂立主題及優次,以及評估申請。

 

     其他範疇包括就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的藝術部分設立配對資助的運作;檢討主要表演藝術團體的資助機制;促進文化交流及審核藝術發展基金的申請,以提升香港文化藝術在內地及海外的形象;以及強化文化軟件,包括發展藝術節目、拓展觀眾、推動藝術教育及培育人才。

 

     各委員的任期均為兩年,由今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委員會由鍾瑞明任主席,委員包括陳遠秀、顧爾言、林本利、莫家良、李慧芬、李偉民、梁皚亭、羅乃新、梅卓燕、吳鳳平及薛嘉麟,當然委員為民政事務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香港藝術發展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