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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稅兩級制法案1月呈立會

2017年12月27日

政府修訂稅務條例,落實施政報告的利得稅兩級制建議。法案星期五刊憲,明年1月10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根據建議,法團首200萬元的利得稅稅率將降至8.25%,其後的利潤按16.5%徵稅。至於合夥和獨資經營的非法團業務,兩級利得稅稅率則為7.5%和15%。納稅法團或非法團業務每年分別最多可節省165,000元和150,000元稅款。

 

利得稅兩級制惠及有應評稅利潤的所有合資格企業。為確保受惠企業以中小企為主,政府建議加入條文,限制有關連企業只可提名一間企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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