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六個稅務管轄區簽署協定,實施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安排。
六個稅務管轄區分別為比利時、加拿大、根西島、意大利、墨西哥和荷蘭。
連同早前簽署協定的日本、韓國和英國,香港的自動交換資料夥伴數目增至九個。
政府稍後會修訂《稅務條例》下「申報稅務管轄區」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