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法例,加強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監管制度,即日起至3月5日分別就兩項建議諮詢公眾和業界。
政府會就修訂《公司條例》以提升香港公司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諮詢公眾,並就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要求指定非金融企業及行業人士從事指明交易時進行客戶盡職審查,諮詢受影響業界。
兩項立法建議旨在更新香港的監管制度,以符合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的國際要求。該跨政府組織就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訂國際標準,香港於1991年加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建議有助香港履行特別組織訂明的責任,並進一步減低香港在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實施建議有助保持香港金融市場和營商環境穩健,提升香港作為可靠、具競爭力的投資營商地方的公信力。
公眾及持份者可通過電郵、郵遞(香港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4樓),或傳真至2527 0790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