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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持續發展基金接受申請

2016年12月19日

漁農自然護理署宣布,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即日起接受申請。基金是2016年施政報告中新農業政策主要措施之一,為本地農業現代化和可持續發展提供財政支援。

 

基金資助應用為本的項目,以提高農業生產力和產量,或轉型至可持續或高增值的作業模式,從而提升業界的整體競爭力。

 

研究和開發農業生產的應用科技、農業知識轉移、休耕農地復耕、與農業有關的人才培訓、市場推廣等項目,均可提出申請。

 

基金會考慮資助非牟利性質或涉及商業元素的項目。申請者須擬定詳細業務計劃和財政預算,由農業持續發展基金諮詢委員會審議。商業元素項目撥款會從等額資助形式,資助額上限為項目整體開支的一半。

 

申請者須為與本地農業有密切聯繫的法人機構,包括本地註冊的農業合作社、非牟利農業團體、非政府機構或社會企業,以及本港學術和研究機構。

 

基金另設農場改善計劃,供農戶購置工具和物料。資助額為購置費用的八成,每戶上限3萬元。

 

基金全年接受申請,申請表格可於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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