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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紅玉續任競委會主席

2016年04月29日

政府今日宣布,再度委任胡紅玉為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任期兩年,5月1日生效。

 

現任13名委員全數獲續任,另外再委任陳家殷和劉麥嘉軒為新委員,任期兩年,5月1日生效。

 

政府表示,胡紅玉自2013年5月出任主席,帶領競委會完成實施《競爭條例》所需的準備工作,相信憑藉她的經驗和領導才能,競委會將繼續有效發揮其功能。

 

競委會是根據《競爭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團體,主要負責調查有關競爭的投訴和向競爭事務審裁處提出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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