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再次呼籲立法會利用餘下兩日半時間,審議並通過《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對於有議員打算提出第二次休會待續動議,他指此舉剝削議會辯論法案的機會,非常不智。
蘇錦樑今日對傳媒說,法案由2006年起經長時間諮詢,再在條例草案委員會經過24次近40小時會議,提出返回立法會大會審議時並無議員反對。但在立法會大會75小時的會議中,浪費了55小時。
他呼籲泛民議員不要消耗辯論機會,又重申若條例草案不獲通過,本屆政府在餘下任期不會再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