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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版權條例 緊貼國際標準

2015年12月07日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現時的版權條例已落後十幾年,有需要作出修訂,緊貼國際標準,認為已平衡各持份者的權益,對香港整體有好處。

 

蘇錦樑今日參觀競爭事務委員會後見傳媒,指《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增加六項豁免,包括戲仿、諷刺、模仿、營造滑稽、評論時事和引用,已吸納公眾意見,開放更多創作空間,連同現有的60項豁免,相信能夠保障使用者合理的使用權和創作權。

 

他重申,新修訂條例擴闊了版權使用者的自由度,希望大眾以理性態度對待。

 

他又指,修例並非將侵犯版權控罪由民事案件變刑事案件,現時大量侵權的行為已屬刑事罪行,修例後亦不會變,政府會繼續解釋對條例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