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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對亞視作客觀裁決

2013年08月25日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得悉通訊事務管理局已根據《廣播條例》發出指示,盛品儒需在七天內辭去亞視作為執行董事的職位。這是該局經過整體考慮,在客觀證據下作出的裁決,相信亞視會根據該局的指示執行有關事項,該局亦會密切關注執行情況。
 
   蘇錦樑今天(8月25日)會見傳媒時說,相關的法例和既定程序十分完善,今次的調查啟動了機制,通訊事務管理局根據條例發出指示,王征不能夠實際控制亞視內部的運作。他也留意到該局要求亞視於三個月內提交建議書,每年也提交進度報告,以鞏固其企業管治。
 
   他說,到目前為止,據他所知還未收到任何關於這個裁決的上訴,如果上訴是根據條例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上訴機制提出,當局會根據條例處理。該局已根據《廣播條例》發出指示,如果亞視沒有作跟進,相信該局會適當處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牌照、或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撤銷牌照 。
 
   蘇錦樑又說,《商品說明條例》修訂7月19日生效後,提升市民對加強保障權益的關注,提供良好的公平營商環境,使商戶能公平競爭,為大家帶來消費的方便,又可杜絕不良營商手法,及提升消費及零售市場的健康發展。
 
   他說,至今海關就《商品說明條例》約收到2,284宗查詢和388宗投訴,訊事務管理局則收到54項查詢和約24宗投訴,兩個執法機關會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