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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道路中央分隔欄展示點

2011年06月16日
     政府今天(6月16日)公布,計劃取代位於道路中央分隔欄的展示點,並會按釐清後的目標綱領及修訂指引推行建議;當局亦會蒐集資料,研究日後是否需要取代位於行人過路處或路口的交通下游10米距離的展示點。
 
     政府並會就非法懸掛於政府土地上的宣傳品,加強執法。宣傳品須清楚顯示獲分配展示點的個人或團體名稱,而該個人或團體須為展示品的主要受惠者。
 
     現時全港約有22,400個展示點,當中約有2,800個位於中央分隔欄,在「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修訂後,該2,800個展示點將被新展示點取代,全港展示點的數量將維持不變。
 
     政府預算在今年稍後實施修訂後的管理計劃。在今年區議會選舉後,地政處將邀請各候任區議員及現任立法會議員選擇其展示點,展示點的分配將12月底前完成。
 
     當局會就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並歡迎市民就建議去信或電郵予地政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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