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車輛充電設施需具成本效益

2017年12月13日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政府考慮增加電動私家車充電設施時,需顧及駕駛人士的泊位需要,也要考慮現有公眾充電器的使用率,確保成本效益。

 

黃錦星今日在立法會回答陳克勤議員提問時說,車主購買電動私家車時應充分考慮日常充電安排,不應依賴公共充電設施。政府沒有充分理據投入大量公帑,為電動私家車提供日常充電而非輔助性質的公共充電設施。

 

政府在規劃電動私家車充電設施發展時,首要鼓勵私人樓宇安裝充電器。政府牽頭提供和優化公共充電設施,也鼓勵私營機構設立和優化轄下充電網絡。

 

他指出,全港公共充電器由2013年的1,036個,增至現時1,774個,當中的中速或快速充電器也由66個增至880個,分布全港18區。

 

然而,政府公眾停車場的公共充電器使用率偏低,去年1月至今年9月,標準或中速充電器每個平均每月使用約13次,即平均每日不足半次。

 

至於兩家電力公司在公眾停車場安裝的標準或中速充電器,每個平均每月使用約38次,即平均每日僅多於一次,用量也是偏低。



生物資源 識取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