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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入口商違環保例判罰

2017年04月11日
電子廢物

電子廢物:  環保署在海關協助下,截獲兩個載有大量廢印刷電路板的進口貨櫃,其中一個從孟加拉進口,兩家入口商被判罰款。

兩家入口商分別從孟加拉、斯里蘭卡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違反《廢物處置條例》,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一共被判罰款15,000元。

 

去年9月,環境保護署在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兩個進口貨櫃,內有大量廢印刷電路板,市值約22萬元;兩個貨櫃隨即發回來源地。

 

環保署重申,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必須妥善處理。進口或出口這類廢物而無有效許可證,初犯者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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