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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場非法排放禽畜廢物判罰四萬

2017年01月10日

元朗一雞場場主非法排放禽畜廢物,粉嶺裁判法院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罰款四萬元。

 

去年6月,環境保護署人員發現位於大江埔的雞場利用隱蔽管道,將禽畜廢物非法排入附近河流,嚴重污染錦田河水質。署方蒐集證據,根據《廢物處置條例》檢控場主。

 

該署提醒禽畜業界妥善處置禽畜廢物,並善用免費固體禽畜廢物收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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