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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回收場涉非法貯存化學廢物

2016年10月06日
突擊巡查

突擊巡查:  環境保護署聯同消防處、警務處和規劃署突擊巡查新界北區多個露天廢物回收場。

環境保護署與消防處、警務處和規劃署採取聯合行動,突擊巡查新界北區露天廢物回收場,發現其中九個涉嫌非法收集和貯存大批化學廢物。環保署擬提出檢控,正調查涉案人士和蒐集證據。

 

行動中檢獲的化學廢物主要為廢液晶屏,約3,500個,出口市值約200萬元。

 

環保署人員在場地附近抽取水質和泥土樣本,檢查周邊環境有否受影響。消防處提醒場地負責人及其員工有關防火安全的要求。規劃署調查場地有否違反土地規劃條例。

 

環保署表示,一般使用和售賣液晶屏並不構成危險,但若回收場收集、貯存、拆解、處置或進出口大量廢液晶屏,這些廢液晶屏所含的多種重金屬(如水銀和鎘)和有害的有機化合物,或會危害健康,因此受法例規管。

 

廢鉛酸電池含硫酸和鉛金屬,也屬化學廢物。任何人士收集、貯存、處置或進出口化學廢物,須向環保署申領牌照和許可證,涉事回收場並未領有相關牌照和許可證。



惜物,有計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