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傳媒查詢指,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9月11日書面通知政府,他大約在本年8月31日接受兩間香港非牟利公司的委任出任董事。政府正處理該宗個案。
兩間公司分別為「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和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
聲明引述梁振英指,該兩間香港公司為沒有股本的擔保有限公司,現時和日後均為非牟利機構,不會參與商業或專業服務。
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須接受三年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