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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處理議員不檢行為

2016年11月22日

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政府尊重行政立法關係,但議員行為不檢,會嚴肅處理。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說,留意到法庭昨日就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去年在校際辯論比賽中示威作的裁決指,港人享有言論、集會和示威自由,並受《基本法》保障,但行使這些自由時不等於可剝削他人的權利。

 

她指,同樣地議員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但只保障在議會內的言論,不等於違法違規行為不受管束。議員如行為不檢,政府會嚴肅處理。

 

就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秘魯出席亞太經合組織峰會期間,接見行政長官梁振英,並肯定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工作,林鄭月娥對此感到高興,說管治團隊在本屆政府餘下任期會繼續努力,完成行政長官各項施政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