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確保穩妥提取選票

2016年09月01日

立法會選舉星期日舉行,選舉事務處採取多項措施,確保穩妥提取選票,包括以防干擾膠袋包封選票,並妥善儲存選舉物資。

 

選舉事務處今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投票站場地是臨時借用,難以將選票於投票日前送往投票站。各投票站人員於選舉前約一星期到選舉事務處提取所屬票站的部分選票、選民登記冊文本及物資,於投票日早上帶往投票站。

   

投票站人員須經過特定檢收程序提取選票,包括根據選舉事務處的選票派發記錄表,檢查選票數量和序號是否與記錄相符。選舉事務處和投票站人員須在記錄表上簽名,以確認派發選票數量,並各自保存已簽署的選票派發記錄表。

   

選票用膠袋包封,貼上封條,再由選舉事務處和投票站人員加簽,存放在行李箱內上鎖。投票站人員須在投票日當日上午6時45分前將選票帶回投票站,以便投票站準時於上午7時30分開放予選民投票。

   

選舉事務處在分發選票的場地派駐保安人員、安裝閉路電視和安排登記程序,以確認投票站人員身分。職員今日下午發現有人擅自闖入場地及拍攝,已即時上前查問,並報警處理。

 

選舉事務處表示,立法會選舉投票站人員提取選票的安排沿用多年,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