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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法處理選舉事宜

2016年08月21日

政府表示,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事務處、選舉主任和所有負責選舉事務的人員,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和相關法例,以及不偏不倚的原則處理立法會選舉事宜,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情況下進行。

 

政府今日回應民間人權陣線遊行時指出,選舉主任嚴格按照相關法例決定提名是否有效。各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的選舉主任考慮所有相關資料後,已按照法例和法律意見,就每個提名是否有效作出決定,並在決定某個提名無效時,於相關提名表格內列出決定和理由,供公眾查閱。

 

香港擁有完善司法制度,現時選舉法例有機制處理在選舉程序中出現的爭議。任何人士如對有關安排或決定有不同意見,應秉持法治精神,按法律程序處理問題。

 

政府表示,任何對個別選舉主任的人身攻擊或涉及可能違反刑事法例的行為,均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