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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機制會議獲階段性成果

2016年07月06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特區官員與內地部門磋商完善通報機制,會議取得階段性成果。雙方同意改善通報時限、內容和方式等方面,本月底進行第二輪磋商。

 

梁振英今日聯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和署理警務處處長黃志雄會見傳媒,交代昨日與國家公安部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等商討通報機制的進展。

 

他引述國家公安部部長郭聲琨表示,中央高度重視特區政府提出檢討通報機制建議,因此在短時間內安排會議。郭聲琨認同主動順應變化和民眾期望,進一步完善已行使十多年的通報機制。

 

梁振英說,會議同意縮短通報時限到少於14日,通報內容需更明確,包括列明所涉案件和案情摘要。雙方又同意增加通報方式和通報的對口單位,港方爭取通報單位涵蓋所有執法單位。

 

此外,內地部門在會上通報林榮基案和大埔找換店劫殺案疑犯在內地被捕情況。

 

梁振英強調,他和特區政府重視和關注林榮基近日提出的人身安全問題,警方會繼續調查銅鑼灣書店和找換店劫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