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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社會利益 需適度有為

2015年08月25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為香港社會利益,特區政府有責任有為地去做一些事情,並指四、五十年前的經濟理念在今日是否仍適合時宜,值得討論。

 

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對傳媒說,周邊國家和地區政府在推動當地經濟,以及支援企業在本地和外國競爭方面,均十分有為。

 

過去三年,每年施政報告有關經濟的一章,都解釋政府如何適度有為發展香港經濟,從而改善民生,在一些容易出現短缺的範疇上,包括產科服務、奶粉,還有住宅單位等,因為短缺而影響到廣大市民的利益,特區政府便有責任做一些事情。



本屆政府上任第三年施政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