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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重申國安法不適用於香港

2015年07月05日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重申,《國家安全法》並非針對香港,不會適用於香港,也不會透過《基本法》第18條加入附件三。

 

袁國強在北京會見傳媒時說,該法沒有訂立新的刑事罪行,在港發生的行為,刑法責任不會因此增加。

 

對於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表示考慮到內地考察,以測試法例,傳媒問及可否確保李卓人不會被捕。袁國強表示,這不是香港官員確保的範圍,他尊重李卓人的決定,但「確保」並非正面或正確考慮問題的角度。

 

他又說,任何港人在內地如需幫助,政府會依據既定機制處理,但難以憑空具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