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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國安法未完成立法程序

2015年05月07日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據他的理解,國安法仍在草擬和公開徵求意見的階段,立法程序未完成,所以不存在是否適用於香港這個問題。

 

袁國強今日與傳媒會面時,被問及國安法草案公布港澳地區也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是否適用於香港。袁國強說,據他的理解,根據網頁,這仍是一個草稿,在網頁上網的原因,是為了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他表示,根據這情況,他理解是立法程序未完成,所以不存在是否適用於香港,因為法例本身仍未通過。


袁國強指出,《基本法》第18條清楚說明,全國性的法律除非是在附件三,否則不適用於香港;要納入附件三,也須經過一定程序,包括徵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但現階段他完全沒有聽過這個意圖。

 

至於法例的草稿提及香港和澳門,他認為草稿寫的是大原則,是一些較概括的原則性問題,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香港和澳門特區出現於法案,成為內容一部分,並不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