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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需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決定

2015年02月02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不能承諾在2020年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以換取泛民議員支持政改方案。政改諮詢仍有一個多月,任何建議只要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決定》,政府都願意聽取。

 

梁振英今日在活動後談及2017年特首選舉方法,表示只能選擇按人大常委會在8月31日的框架《決定》來落實,或選擇原地踏步,兩者二擇其一,而完全沒有條件不理《決定》,在港實行普選。 

 

他說,一些人有所誤解,以為香港可自行決定行政長官選舉方法,其實本港的高度自治除本地市民授權外,更重要是來自中央額外授權,因此行政長官不論以任何方式選出,都要獲中央政府任命。

 

另外,《基本法》規定選舉辦法如需修改,須得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大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人大常委會批准。梁振英強調,有人以為過程中人大常委會只是備案,其實是需獲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