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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特首 目標一致

2014年06月24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說,香港市民希望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訴求,與特區和中央政府的目標一致,他又表示不同意將香港市民與中國人民對立起來的言論。

 

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對會見傳媒時表示,不同意《環球時報》題為「香港非法公投人再多,也沒13億人多」的社評,指任何人都不應將香港市民與中國人民對立起來。

 

 



他說,香港市民近日參與的「佔中行動全民投票」,無論人數多寡、所公布的人數中有多少「水分」,相信大多數參與的市民是想表達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訴求,普選是基本法訂明邁向民主選舉行政長官的最終目標,特區政府和中央均抱莫大誠意和承擔,與香港市民一起完成這目標。

 

梁振英說,特區政府有責任讓社會明白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如提名權專屬提名委員會,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已表明「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

 

他又談到國際標準,指基本法一些規定與國際標準不同。舉例來說,香港永久居民在選舉中享有投票權,其身份不必為中國公民,換言之,即使是外國人也享有投票權。但在國際社會,外國人是沒有投票權的。

 

另一個例子是行政長官的權力,基於中央授權,香港政府及其首長的權力,比一些民主國家的城市如紐約和倫敦市長的權力大得多,特區政府可通過自己的法律,亦不須實施所有全國性法律。

 

梁振英說,這些權力均來自中央授權,因此基本法規定中央有權任命行政長官,而在外國則不須由國家元首任命市長。

 

這些例子說明香港行政長官選舉是根據本身情況和基本法規定進行,而非根據所謂國際標準。

 

梁振英表示,「全民投票」活動欠缺法律基礎,但參與者不會有刑事責任。反之,「佔領中環」是另一回事,他相信大多數人都不贊成「佔領」和「癱瘓」中環,因為這個設計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