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高度自治是中央對港管治方針

2014年06月10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基本法清楚列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央對香港特區的管治方針,特區的高度自治權與中央的管治權並無矛盾。



梁振英今日就中央政府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會見傳媒時說,自1990年頒布基本法,至1997年特區成立以來,中央對基本法的執行和演繹十分一致。

 

他表示,香港的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而香港的高度自治權與中央擁有的權力,包括委任行政長官的權力,都在《基本法》裏面寫得很明確,兩者並無矛盾。

 

他又說,白皮書回顧過去17年本港成功落實「一國兩制」,並展望如何繼續落實此原則,造福國家和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