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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補安排: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公布,建議採用替補安排,填補立法會地方選區和新設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出缺的議席。

立會直選議席出缺採替補安排

2011年05月17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天(5月17日)公布,建議採用替補安排,填補立法會地方選區和新設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議員辭職或因其他情況而出缺的議席,即由上次換屆選舉中,獲最大餘數得票候選人名單的首名未當選候選人填補議席。
 
     林瑞麟向傳媒表示,建議的替補機制符合比例代表制的選舉制度,亦能反映選民在上次換屆選舉中所表達的整體意願。
 
     如辭任議員所屬的名單在扣除當選議員的選票基數後,仍獲最大餘數得票,則該名單中的首名未當選候選人可填補出缺的議席。
 
     如候選人已去世,或已喪失資格,或無意出任議員,則在獲得第2最大餘數得票的名單上首名未當選候選人即告可替補空缺,如此類推。
 
     替補安排適用於《立法會條例》第15條及《基本法》第79條所訂明立法會議席出缺的情況,包括辭職、去世、喪失議員資格等,確保出現空缺的不同情況,可按照同一套安排去處理。
 
     替補安排不適用於傳統功能界別,該些界別議席如在任期中出缺,會藉補選填補。
 
     建議的替補安排,會在修訂《立法會條例》後在2012年10月1日第5屆立法會任期開始時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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