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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的主要職責,是協助行政長官督導財經、金融、經濟、貿易和就業範疇內政策的制訂和實施。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致力與監管機構及業界合作,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並擬訂及實行政策及措施,確保有效控制及管理公共收支。

勞工及福利局

勞工及福利局負責制訂勞工與福利的政策。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規管及監督私人託管的公積金計劃,確保就業人士得享退休保障。

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財政預算案、公布法律、決定政府政策,並發布行政命令。

積金局委四名新非執董

2011年03月15日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胡紅玉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主席,葉國謙、呂慧瑜、潘祖明和蔡永忠則獲委任為新任非執行董事,5名現任非執行董事獲再度委任;各人任期兩年,3月17日起生效。

 

     獲再度委任的現任非執行董事包括梁君彥、李鳳英、黃國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今天(3月15日)表示,胡紅玉有傑出的公共服務紀錄,並對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有豐富的經驗;相信她能繼續帶領積金局履行其法定職能,並完善強積金制度。

 

     曾俊華感謝行將離任的非執行董事任李王佩玲、孔令成、孫德基和黃定光任內對積金局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