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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具競爭力:2005 - 06財政預算案建議取消遺產稅,增加香港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帶動更多資產管理業務在港發展,使香港成為更有競爭力的國際金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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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06財政預算案》建議取消遺產稅,以提升香港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帶動更多資產管理業務在港發展,增加就業機會,令香港成為更有競爭力的國際金融中心。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今天在立法會動議二讀《2005年撥款條例草案》時指出,這也可令金融市場變得更暢旺,從而帶來更多的印花稅和其他的稅收。
取消遺產稅的建議,將令政府的收入每年減少約15億元;政府將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條例草案。
海外多已撤遺產稅
唐英年指出,去年就應否取消遺產說的諮詢結果顯示,意見傾向支持取消。
稅務局去年完成的遺產稅個案中,扣除豁免後,遺產值在2,000萬元以下的個案,佔須繳稅個案約70%。
唐英年表示,亞太區內其他地方,包括印度、馬來西亞、紐西蘭及澳洲,已在近20年先後取消遺產稅;在歐洲、意大利及瑞典也已取消該稅項。
取消有助吸引投資
據了解,遺產稅對中小企業的不良影響,是有些地方決定取消遺產稅的主要原因。
唐英年認為,投資決定受許多因素影響,也無法準確估計取消遺產稅為香港帶來多少外來及本地投資;但取消遺產稅可增加香港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許多業界人士估計,取消遺產稅會令更多人透過在香港的信託或公司,持有在港的資產。
帶來更多其他稅收
唐英年說:「這將吸引更多公司和專才來港,帶動更多資產管理業務在香港發展,增加就業機會,使香港成為更有競爭力的國際金融中心。
「此舉也可令金融市場變得更暢旺,從而為政府帶來更多的印花稅和其他的稅收。
「考慮到上述的各種因素,權衡輕重,我建議取消遺產稅,並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條例草案。」
至於豁免離岸基金繳交利得稅的建議,唐英年表示,將進一步諮詢業界意見,並在短期內把所需的法例修訂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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