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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流: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與杭州市主任鄭浙民簽署協議,雙方政府在2004年至2006年,每年互派高、中級公務員交流學習,派駐期由3 - 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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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與杭州市政府簽署公務員交流計劃協議,在2004年至2006年,雙方政府每年將安排不多於5名高、中級公務員,派駐對方政府實習交流,派駐期3 - 6個月。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與杭州市鄭浙民主任今午於杭州舉行的儀式上,簽署交流計劃協議。
雙方2004年進行工作交流的範疇,包括城市規劃、勞工、�生及教育。
王永平指出,杭州是緊隨上海和北京後,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協議舉辦公務員交流計劃的第3個城市。
王永平說:「交流計劃的目的,是要讓兩地公務員擴闊視野、交流彼此的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以及加強香港政府與參與有關計劃的內地城市政府的夥伴關係和增進彼此更緊密的聯繫。」
公務員交流計劃是王永平在2001年4月訪問北京時,向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提出的建議。
首個交流計劃協議在2002年7月與上海市政府簽署,雙方政府並已於2002年及2003年合辦了兩屆交流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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